委员建议将设置第三卫生间定为强制条文,你怎么看?

  • “母婴”二字限定太死,残疾人以及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也需要在别人照料下使用。既然要建设,就应当让尽可能多的有需要的人群有机会用到它。“第三卫生间”名字虽然不太确切,但既然已经用了这么久,就不要再改动了,毕竟要改变人们的习惯也不那么容易。
    所有公共场所都设置第三卫生间,目前可能还不那么迫切。重点公共场所设置就够了。具体数量要根据需求决定,不能一刀切。

回复1

  • “第三卫生间”名字虽然不太确切,但既然已经用了这么久——第三卫生间这个称呼没你想得那么流行,至少在上海的大商场和医院里的文字就是“无障碍卫生间或洗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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