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称所购内裤褪色、穿后过敏,胖东来又给出了教科书级别的回应,大家怎么看?

  • 1、不知道是否我理解有误,店家要向这位顾客追责不低于100万元?
    2、顾客发现内衣掉色,怀疑过敏与之有关,难道不可以向店家投诉?
    3、对店家处理不满意,不能借助网络发表意见?
    4、顾客不是专业技术人员,投诉有错误,在网络表达意见有错误,应当可以理解。
    5、要允许顾客表达不成熟的意见,否则会造成寒蝉效应,谁还敢投诉,谁还敢在网络发表意见?
    6、对顾客的投诉,对网友在网上的发言,不能过于敏感,要考虑到顾客是有可能出错的,甚至是恶意的。
    7、对于跟风投诉的顾客,或是受影响不买该商品的客户,是不成熟的表现。因不成熟顾客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也不能完全归因于最先投诉的客户。主要还是店家和厂家本身的信誉不够。
    8、店家下架商品,是店家自身的行为,造成的损失也应该由店家自行负责。
    9、即使顾客是恶意损毁店家厂家名誉,如果顾客没有因此获利,也不应当承担如此高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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