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司机深夜撞死8人的判决引热议:原来“我死我有理”行不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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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案子,还没上法庭,你怎么就知道,法官执行不好?
    难道执行不好,就不应该尊重法庭吗?不合你的意,就不尊重法庭?不合你的意,就是法官不好?只要在裁量尺度内,就应该尊重,尊重不代表认可,不认可以上诉,可以重新举证。如果最后还是输了,那就是输了。站自己立场可以说自己吃亏了,但是不能说法官就不对,人家没枉法,就没什么对与不对。各自站自己的立场说话,就没什么对与不对,但是吃瓜群众传播这种只要不合我意,就是法官的错,就是不对的。
    当然,做为弱势一方,没有能力请专业的律师,肯定会吃亏,你不能指望法官帮你堵上,所以才会有案前调解,才会有很多调解机制。上法庭除了公诉案以外,民事案闹到最后上法庭,你没把握拿到比调解更好的结果,就不要上,因为那个,真的不涉及对错,只是在一定尺度内裁决,能争取到那最大还是最小,取决于你是否准备充足(人力和物力)原被告都一样。还是那句话,只要法官没枉法,就应该愿赌服输。家里有人打过几场官司,都赢了,都是小纠纷,但是花的人力物力超过赢官司的喜悦,无非就是在别人面前有个赢了的面子,实际上,大部分纠纷,上了法庭,都是双输。双方都没达到自己的心理预期,又无可奈何。如果调解时自己没吃多大的亏,就算了,退一步海阔天空,真走到上法庭那一步,都没有退路,反而得到的更少。当然,我本人,是个直性子,暴脾气,调解的时候,对方不讲道理,我肯定也寸步不让,但是,如果上法庭,输了,我会认。不认?有什么办法,找别人出气?我只是暴脾气,又不是不想活着。自己的利益,该争还得争,尽力了,还争不到,要能想得开。摆正自己的位置很重要,不要觉得,自己闹一闹就能有所得。也不要觉得争一争,就能定能争到,尽力而为,无过无悔。
    至于公诉案,刑事案,咱也不是犯那种大案的人,也不配谈。
  • 护城河畔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胡说八道,扰乱视听,存心不良
    小孩被碾压致死,事发只有几天,现在没有官方结论。所谓负刑责不过是一些自媒体博主的臆测。正常走程序的话,现在应该也出不了结论。
    这个事故里如果碾死孩子的司机要负刑责,必定经过下面二者之一:警方认为是刑事案件,经立案侦查,移交检察院起诉;机动车负主要或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后面这个如果交警勘察得出正式结论,肇事司机会立即被刑事拘留。
    网上已经有了事故的视频。机动车应该未超速,在自己车道内正常行驶未越线。当时骑行车队速度很快(对于非机动车而言)且靠近道路中心线,孩子摔倒后身体跌入对向车道,也就是碾死孩子车辆所在的车道。从视频看,应该是无法避让的。
    最后说,这个事情要厘清责任,恐怕需要对一些关键细节做技术鉴定,比如双方的车速,孩子摔倒时与机动车的距离,机动车能否及时做出反应避让,等等。这些清楚了,才能准确合理地划分责任。
    就视频大致看,至少机动车不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顺便提一句,早有网友在父亲带孩子骑车发出的炫耀视频下留言注意安全,被孩子父亲回怼“兄弟这不归你管吧”。悲剧发生后,孩子父亲删帖。
  • 每一份不合理诉求得到满足,都会导致更多无辜人去付出代价

    就应该学学那个女的,也是扶老人被讹上,判决她无过错后,她反过来起诉对方讹诈成功。
    就是该给无理取闹的恶人教训,这种破事才会越来越少
  • 你急什么,他告归他告,法院还没判呢,这就开始指责法官了?
  • 司机确实也违法了,肯定要担责,至于是什么责任,这确实需要法院判罚。至于判罚结果是否让人信服,那就看法官的法律水平了
  • 铁锈外壳A 中国围棋协会:规则就是规则,又不是今天定的
    如果任何一个思维正常人,都可以正确判决大多数案件
    那当下法官群体经年接受的权威法学教育,其价值又该如何体现呢?
  • 两码事,在这个案例里,司机的确有过错,不该走这个路,而且这个过错间接导致了小孩被碾压的后果。
  • 因为该道路禁行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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