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开鲁第三次通报“种地要交钱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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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镇一级的政府推动政策实施没问题,虽然合同一方只是村委会,但是镇里协调也是合理的,毕竟工作任务是县里下的。而且农村工作就是这样,有纠纷第一就是找政府,不会第一时间去法院的。但是镇里这个干部的阻止耕种肯定是不对的,所以他被处分不冤,而且个人觉得太轻。至于公安,地里都要打起来了,难道公安不让维护秩序?那种情况下,警察不采取一定措施控制不住场面的,当然是否过度可受公评,当事人不满也可以复议或者司法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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