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开鲁第三次通报“种地要交钱事件”

  • 认真看完,按合同办事,你改变土地用途补交费用没有任何问题。他以草地租的结果开垦成耕地如果说是对的,那么工业用地也可以用来盖商场盖住宅?政策执行时这个干部的行为是粗暴的,处分一点不冤。作为央媒,在发布报到之前是否应该准确了解原委而不是只发那些情绪性吸引眼球的内容。官媒要有官媒的样子,认真监督政府执政,全面多角度反映事实。但是不能和那些自媒体一样只顾流量。

回复34

  • 你的类比不恰当。承包户是把荒地和盐碱地改良成了水浇地,就像承包了沙漠治理成了林地。这其中付出了20多年的时间,投入的时间、精力和资金是非常巨大的。而工业用地改成住宅用地,只需要某些部门盖个章而已。许多人之所以愤怒当地政府部门的行为,是他们不栽树,等人种好树之后,却想摘桃子!而且明目张胆的说,这桃子就是他的!
  • 按照法律,政府文件,合同办事,没任何问题,基层工作中可能存在简单粗暴的问题,估计对方也懂,但是把不合法不合理的事用执法过程的瑕疵对抗法律,政策与撕毁合同,导致不敢管,没人管的局面,得不偿失
  • 原来土地坑坑洼洼几个,经过辛勤改造种玉米没有过错!比如你解放前全家只有一条裤子,解放后你想多穿几条裤子还不许可吗?
  • 这种农村土地承包的问题,适用于农村土地承包法这是特别法有优先级,而不是民法典,这种解释就是不对的,政府是不能介入农村土地承包问题的,警察是不是能介入经济纠纷的,更别提抓人了这是没道理的,这些负面问题根本都没提,完全就是忽悠人的,你还当真呢骂上官媒了?人家不比你清楚明白多了?
    这个就跟那个一块钱一亩承包万亩种树的孙国友一样,是有时代背景的,当年的政策是支持个人承包荒地进行改造的,没有写废地的都是写的草地,不然为什么都都这么低价确没有别人承包?他这是4块钱,孙国友那个才一块一亩地不一样没人承包?
    村书记都说了当年那地就是荒地寸草不生的地方,是人家花费20年的时间动用大型机械和肥料养地才变成现在的良田,国调三只是确定土地用处性质,你不能用现在的标准去撕毁以前的合同,当年还没有民法典呢,你能说按照现在的酒驾把一个20年前喝酒开车的人抓起来吗?
    还什么工业用地变商业用地?这是农村土地承包问题,你这举例是一回事吗?如果按照你说的,那你应该也是去农村承包荒地沙地盐碱地然后盖楼,那才对,如果这样,我想当地农村欢迎你去,你不盖楼都不行🤣
  • 你这举例对吗?人家那是农村土地承包的问题,是有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假如按照你的举例也是你去沙漠承包土地你改成商用地你盖房子去吧,当地欢迎你投资,你不盖都不行🤣
  • 有问题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仲裁或者诉讼,你动用政府和警察权力干嘛,还有法吗?
  • 看了前期“种地要交钱的事”报道之后,想“发言”但觉得“信息量”不太够所以没跟风。此次通报的情况感觉相对完整全面。感想有三:
    1.国土三调确有必要。18亿亩耕地红线是大事,城(镇)等大规模建设土地用途变化,大量农村人口进城土地撂荒或承包使用权不规范变动情况较为普遍。不仅要弄清土地用途,还有兼顾调查承包土地有效实际耕种实情,为大政策制定提供依据。
    2.基层治理困难多难度大,既要加强组织人事建设也要支持和体谅。空谈容易办事难。
    3.支持此事件根据事实“依法、依规、依政策”妥善处理。依法办事,保障相关方的合法利益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 基层干部不厉害一点,说话没人听的。
  • 戴上草帽不言肃 发展才是硬道理
    追踪看了几天,所谓乡镇干部的“粗暴表演”被罚不怨,其实真是“小看了”基层某些人的智商!
    历史上有名的例子王安石改革“青苗法”怎么坏的?不是法不好,而是有人故意制造矛盾来坏事,文人叫“异论相搅”,基层则是“青皮式操作”!
    可以断定,某些人就是这出事件的始作俑者!
  • 三生石 什么是时间
    2004年签的合同,内蒙古国土二调起于2007年7月,2009年底完成。内蒙古国土三调起于2018年9月,历时三年完成。那么按照二调完成时间和三调起始算,中间有8年时间,这8年来双胜村委会和村民难道不知道几千亩土地干什么用了吗???这8年来承包者投入了多少才让土地性质产生变更?这种变更如果对生态环境不利为什么没有人尽早进行制止或者上报上级?
  • 有个别地方花大钱不惜泥石流去开山劈地,数百千年都不能回本,而别人将慌地改成良田却又违法,双标不是那以玩的。
  • 感觉现在的官媒在内宣上好像一直在挑事,甚至不如有些自媒体严谨
  • 不管那个视频是断章取义还是就是事实,工作人员的素质太差了,让问题向错误的方向发展。
  • 央视这回算是现了大眼儿了,关键的情节为什么不报道?这个自媒体小报儿有什么区别?央视还有什么公信力?强烈要求央视和报道记者给个说法!!!!
  • 当地基层干部业务素质低下,有理有法的一件事搞成这样。
  • 默默看着世界 默默的看着世界风云变幻 看人性善恶美丑
    看来通报,有一点县政府做的不好,既然是试点,你应该把选择项明确了,比如不能只谈要么交钱要么收回,无论土地性质为什么改变,首先如果承包土地的如果没有巨大投入,而且当时还鼓励承包户改良土壤,甚至给予补偿,那么你合同变更起码不能让承包人独自承受损失,起码应该有一个补偿方案吧?你没有方案乡镇怎么执行?也只能按照二选一来执行而且是一定的。更何况你这涉及的民法典和他们签订合同的时间跨度也太大了,那时候根本没有民法典。
  • 经过多年反转教育毒打,当初这个新闻出来的第一反应就是小作文,现在看确实如此。个人认为这事的合理处理方式,1基层干部二十军棍继续带伤办差,2,审查原始合同,如果确实承包方私自更改土地用途且获利已久,按违约处理收回土地使用权,并追究违约责任。
    当然这种处理百分百不会发生,最后一定是和泥巴
  • 真是民意如流水,明白这推卸责任的公告这么多人就被忽悠了。首先把支持新增耕地高效利用试点用来解释单方面终止合同及收钱根本就是风马牛不相及,其二闭口不谈农民投入问题。其三混淆概念,荒地改成良田是升好事,如果你认为不可为什么要认定为耕地呢?道理很简单,原来的荒地产出低,改造成耕地后产出高,这本来是好事。却被解释为违反合同,再者合同也没规定也没有任何法律规定不能将荒地改造成良田的,相反规定的都是禁止毁田行为。难道应该鼓励把荒地搞成产出更低的沙地吗?明摆着还是脑子里根本就没有常识及法律,就想着甩锅。
  • 三农发布的视频里有合同的影像,也就是说他们是看到了合同的,但合同的关键内容,确基本没有反映,也就是说,他们是故意的,这也强化了我昨天的猜测:原因很可能是农业部对新增耕地高效利用政策不满
  • 钱塘潮 IT工程师
    土地租赁费用为每亩每年4元---- 这个价格很离谱,加收200元一亩一点不贵,现在一亩800很普遍了,而且还涉及在内蒙地下水,这是公共资源。
    如果确实属于合同纠纷,要保护契约精神的,可以收取地下水资源使用费,环境保护费,1元一方之类的,这个价格可以吸引南水北调几百亿方的水过来开发更多的耕地,草原开垦没有水就是沙漠化,这种阻拦春耕的方式过于粗暴。
    美国对于这种耕地用水是严格限制指标,你的土地产权他尊重,但是涉及用水问题都是定额,每方多少钱都是非常确定的价格,每亩最高只能用多少水,现在华北乱采地下水,基本没有使用费,造成环境问题很严重的。


返回文章

站务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