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勒斯坦人民有权武力反抗外国压迫

  • 1998年《阿拉伯制止恐怖主义公约》确认了人民可以使用所有手段反对外国占领和侵略,包括武装斗争,以解放这些领土,确保自决权和独立权。与此相关的武装斗争与恐怖主义行为是有区别的,这是国际法赋予的,两者的区别得到了若干国际公约的承认。比如说,1999年的《非统组织关于防止和打击恐怖主义的公约》第三条,前提是,我来引用一下:“人民发起的斗争,按照国际法中解放自决权利的原则,包括反对殖民占领,外国势力入侵和统治的武装斗争,不应被视为恐怖行为。”
    不知道你看不看得清楚?睁大眼睛看清楚!反对殖民占领的武装斗争不是恐怖行为!

回复1

  • 叶儿粑  不管袭击发生在哪里.,恐怖分子及其同情者都是畜生
    "应该强调的是,任何实体或个人以行使自决权的名义,对殖民统治或外国占领以外的目标使用武力是非法的,同时,在各国人民合法的武装斗争中,有义务遵守国际人道法,特别是避免违反国际人道法实施恐怖主义行为。"
    应避免间歇性眼瞎
    所有手段不包括恐怖主义行为.否则就不会特意指出要避免恐怖主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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