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制度应废除

  • 没见着警察叔叔抓嫖最来劲了么?就是因为油水足嘛。这块立法的确应该细化,现有的《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基本上就是由警察叔叔便宜行事并借以收取灰色收入的法宝。制度上防止腐败就应从制度上着手。

回复2

  • 德国CPC改组成的社会民主党好像试验过更匪夷所思的制度,向社会收税,然后制作福利嫖妓券,发给30岁以上依然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妻子的中年男人,让其去找小姐,当然找漂亮的要自己添钱……小姐们可以拿嫖妓券向地方GOV换钱,不过要缴所得税,并且强制参加体检,办上岗证。联合国对卖淫的看法是个人卖淫无罪化的,因为女人有自身的使用权以及就业权;但是强迫女性卖淫的有罪;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加大处罚。前几年有个女性人大代表也是这么说的,她的看法和你一样,最后就是妓女们向Police叔叔变相交税交保护费,但没有获得定期体检的社会服务,以及办理上岗证……在社会贫富差异越来越大的今天,累进制所得税收不上来(有阴阳合同),财产保有税不存在,遗产税和赠予税还在论证一大帮先富起来的就去了国外(或者把专利权低价转移给英属维京群岛上的离岸公司再高价授权回来为逃税做好了充足的法律文件),于是马克思说的公妻制必然会出现——那么与其打击问题的末端妓女,不如把妓女规范化,除非有人能有大魄力把贫富差异文化问题遏制住……
  • 那宁肯把这一块利益留给警察们,起码他们在执行扫黄打非任务时还比较不太顾及嫖客们有多少钱。
    如果把现有制度改革而又没有合适的替代方案,无疑是给了律师们巨大的折冲利益,最后的结果可能就是妓女和律师一起为富有的嫖客们服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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