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突然离世39万元存款难取出,律师:存款纠纷可起诉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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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说说容易做做难。现实迫使银行不允许简化这个证明流程。
    我曾经询问为孩子做手术的医生,90年代以前,医院医生决定做手术,只需要一个法定监护人签一次(一个)名字就可以,现在为什么要签几十次名字。说句难听的,孩子手术期间放个屁都要法定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医生只是笑一笑摇摇头。
    医院医生不停下发病重知情书,病危通知书,搞得病患家属心惊胆战忧心忡忡不得安宁。但医院医生又不得不做,否则,一次疏忽没有“预先告知风险”,吃不了兜着走。
    香港特区医院医生为病患做手术,只需要病患家属签一份知情同意书就可以。不需要做一次手术,不停签署几十份乃至上百份知情同意书。
    病患做一次大手术,家属要签署几十份知情同意书,绝不是夸张渲染,而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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