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一审宣判,被告人获刑3年当庭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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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风新闻的问题是信源单一,都是男方母亲的说法,看看记者和男方家属能不能将审判书里事实认定和说理部分进一步披露出来。
           大风新闻8月相关报道提供的内容还更多一点:
           警方前期想调解不立案  写了保证书但没加名女方忍耐有限。
           对于这起订婚涉嫌强奸案,8月19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大同市阳高县公安局求证。
           针对是否向男方家属说过只要房本上加上女子名字可能就销案?一位办案民警向记者表示:“不是说(房本上)写了名字,他就不构成(强奸)了。一开始主要是想给他们俩调解,调完了咱们就不做这个案子了,因为毕竟是订婚了,是这么一回事。前期我意思安抚人家女方家属,想着毕竟孩子订婚了,就不想弄这个案子,意思就是不立案了,结果他们(男方)家人有问题。”
           记者询问,5月4日甄女士不是写过保证书吗?这位办案民警回应称:“他父母写了保证书,但是不给过(加名),他们说第二天给过(加名)也没过(加名)呀,就是加个名字,他们没有做,所以说人家女方对他们忍耐度有限。”
           这位民警称这是男方父母空许愿,“只写了个保证书,说第二天(5月5日)12点之前把这个(加名)写了就完了。人家报案以后,我们也有立案的时间,算立案时间的,我就说你们就赶快给人家写上名字,争取在我们立案之前把这事解决了。是这样子的,结果他们家人没给人家弄。”
           记者追问,如果在立案前把女方名字加上,是否案子就不存在了,这位办案民警表示:“嗯,就没了么,我的意思就没了,就不想弄了,毕竟订婚了,都过了钱了已经,都给了10万了,我的意思就是算了,结果男方家人不知道咋弄的,我都说了,你弄就赶快,那孩子(甄女士儿子)是挺好的,他姐姐有点强势。”
           证据充分才移送起诉  警方称男子自己承认愿意承担责任。
           这位办案民警表示定案证据确凿,“我们移送起诉,肯定是(证据)充分才能移送起诉。”
           记者询问审讯时甄女士的儿子是否承认强暴,办案民警称:“他说了,他在材料里头说了呀,人家说‘我愿意承担这个责任’,他自己就说了。”
           记者询问两人之前在婚房同居,而且房中有女方的用品,警方办案是否取证,这位民警答复称:“他们已经不是情侣关系了。你不要听信他们(男方)家人说的,不是那么回事,他家人说是同居,他们俩不是天天在一起,是偶尔去,两人坐一坐。别管以前是怎么滴,人家现在是告他强奸,这就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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