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未婚育女性对已婚育妇女的不正当竞争,这才是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关系?

  • 谭剑鸣歌 睹有者,昔之君子;睹无者,天地之友。
    如果出台政策鼓励公司企业优先招聘已婚育妇女,并给予一定额的税务减免,将工作机会从未婚育女性转移到已婚育妇女身上,那想工作却找不到工作,和想工作就有工作是两回事。另外,家里有条件就多生,没条件就少生,反正就大幅提高年轻女性不婚不育的成本,缺少就业机会。国家和社会道德观念都不能允许,个人侵吞太多福利,给予一定现金补助是肯定的,想靠多生小孩吃一国家辈子,那是想多了。

回复1

  • 你那么厉害,那么关心国家人口,先让企业招聘孕妇吧。有些孕妇明明怀孕了还瞒着入职或者刚入职就怀孕,这个被所有人嫌弃得要死。既然社会这么需要女人生子就该就算女的怀孕了也可以参加工作,或者一入职就怀孕。因为女的怀孕没工作那她就没有自己的钱,靠老公有可能老公的钱不够呢?允许女的怀孕在公司养胎,至于谁给女的发工资是国家补贴还是怎样这个就不知道了。允许女的带娃上班或者公司建托儿所。反正女的不就是怕不能工作没有收入嘛,把这个问题解决了,生育水平就上升了,升到七八十年代水平都是可能的。既然是求人生娃就该给出诚意,不要总是让人顾此失皮,焦虑得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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