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罗翔要主张废除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 中国有现成的法律,作者反驳罗翔时元已经举例了。
    罗翔在2013年《政法论坛》第3期上发表的文章《刑法第306条辨正》还主张废除包括《刑法》第103条「煽动分裂国家罪」和第105条「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在内的所有的「煽动型犯罪」,理由是他认为这些罪是「遏制言论自由的杀手锏」。
    罗翔要废除这些法条,理由就是遏制了“言论自由”,你没看到吗?把现有的法律废除,再立新法,是不是多此一举?

回复1

返回文章

站务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