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罗翔要主张废除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 半截烟头 生命的价值在于---世界因我而改变
    罗翔没有说可以什么都自由啊,哪些能说,哪些不能说立法就是,大家依法办事,美国不是立法了么,这可是你告知我的,美国立法进行限制。我们大可以进行立法。

回复2

  • 罗翔惯用断章取义的事实去证明他的观点。
    简单的例子,别人说你爸爸小时候穿开裆裤在街边尿尿,然后来劝成年的你现在去穿个开裆裤,当街大小便。
  • 中国有现成的法律,作者反驳罗翔时元已经举例了。
    罗翔在2013年《政法论坛》第3期上发表的文章《刑法第306条辨正》还主张废除包括《刑法》第103条「煽动分裂国家罪」和第105条「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在内的所有的「煽动型犯罪」,理由是他认为这些罪是「遏制言论自由的杀手锏」。
    罗翔要废除这些法条,理由就是遏制了“言论自由”,你没看到吗?把现有的法律废除,再立新法,是不是多此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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