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翔的变脸和「大法党」的操守

  • 我认为作者存在局限性。
    罗翔本人对海洋法系和美国存在幻想,这很正常,任何人都有局限性。也足以证明他引用其他法系反对寻衅滋事的论据是有问题的。
    但是寻衅滋事罪本身也确实存在问题,倒不如说,法律逻辑中,任何口袋罪都是有问题的,虽然口袋罪不得不存在,但它表现了法律不完善的一面,随着发展,我们当然是希望法律越清晰越公正越好。
    因此,即使与任何其他国家比较都没有意义,仅仅从自身发展的角度看,罗翔的论点是值得考虑的。

回复1

  • 看到有个点赞较多的言论说了,法律不是追求逻辑完美哲学等完美,根本是要服务于人民大众的工具,为了防止坏人或讼棍钻空子,有其模糊的必要性,清晰之至反而阻碍了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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