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翔又一次被人利用了

  • 鑫星 作家 公共法学 《双托理论》 《六分司法》
    罗翔老师这个文章我也看过,我注意到,他所引用的名言或者法理,都来自西方,这就不难理解他得出的结论,这也是我对我国法学的一个忧虑。
    西方有句法谚:人生而自由而无往不在枷锁当中。这句我想大部分中国学法学的都听过,也深以为然,因为貌似没问题。
    但我的主张是中国人对权利的认识,我提出的中国法谚是人生而平等而无往不在自由当中,这才是我们这个崇尚平等,以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为法律原则的民族所需要的。两句法谚都在讲人权自由,但立足点与出发点是完全不同的,西方文化是人权神授,我国的文明是道法自然,人的权利源于规则,没人能例外。
    由此产生的法律,西方是只要没枷锁我就自由的,我要打谁就打谁,对外伊拉克、阿富汗,是异教徒或者什么恐怖分子都不重要,我想打就打,只要没人能约束我,我就可以。对内同样如此,种族冲突,性别歧视等等,貌似西方总在讲规则、好像很公正,但为什么却乱象频发?因为它们的法则是野兽的丛林法则啊!由此产生的法律自然是弱肉强食,我们可以轻易的从西方的各种现象去看到这个本质。
    中国人是生而平等,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权利来自平等,你有打我的权利,我就也有打你的权利,那最好是大家都没有这个权利,这样共同安全。
    说回政审罪犯子女不能考公的问题,罗翔的意思是不能连坐,这是西方法学角度看的,你说到有人说这不是法律问题,而是政治问题,其实更正确的说法是,法律本就是体现政治意志的,两者本质上就是一回事,所不同的是罗翔引用的是西方法理,无辜者不能被惩罚,这话当然对,但用错地方了,原因是西方的法理根据与我们是不同的,我们是有预防犯罪预防腐败的,而这个“预防”,不可避免的会限制了人的自由,而这个法理是源于自然规则,我们知道狮子会吃羊,所以要做个藩篱把羊与狮子隔开,预防狮子吃羊,这当然就妨碍狮子,但这是公正的,不是针对一只狮子,而是所有的狮子。所以说如果我们认识到人有免受伤害的权利,那这个政审是合法又必要的,事实上已经充分证明,政审制度无比英明,从发生的腐败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到,绝大部分人一开始都是我们的自己人,只是没经受住考验腐败了,站到党和人民的对立面去了,一开始就根黑苗歪的可以说是极少数。另一个问题是罪犯子女并不必然就可能是坏人,但现实中我们都知道家庭教育很重要,这种家庭的子女为恶的概率更大,找对象都要避免这样的家庭,何况是国家事业,我们很难想象,如果有杀人犯的子女做警察,我们还敢教孩子迷路了找警察叔叔。
    所以说罗翔把预防当连坐是认识上的错误。

回复3

  • 条理明晰,论据充分,分析到位,点个赞。
  • 你说的没错,法律同样是统治阶级维护自身利益的工具,无产阶级作为统治阶级,按道理来说法律应该是要主动维护无产阶级利益的。

    但是现实中却频频出现“废死派”、“取消政审”等声音,置人民利益于不顾,这说明我们很多的法律人出现大问题,立场坐歪了,没有跳脱出法律的框架,在做没有现实基础的纯学术研究,而忘记了法律的初衷。

    法律不可能脱离政治实体而存在,这个前提条件,我国法律人却总是忘记。
  • 初中政治学的真好,我就记得这一句了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无产阶级是国家的主人,是统治阶级。我们专政的对象是罪犯、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和敌对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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