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贷陷阱:借800元 20天后被迫还20万

  • 猪猪的牛牛 修饰和限定
    从我所知的一些实际判例看,目前手续费还真的不被认为是利息的一部分,没有这么算利息上限的。最典型的例子是信用卡欠账的滞纳金,滞纳金本身并不算是不合理,但当前滞纳金是记入欠债金额继续按信用卡条款计算利息的,这个做法我一直认为是违反本意的,滞纳金本身并不应该同样计息。

    至于转贷,我前面表达有问题,可能带你把一些法律关系给搞混了。就我所知,转贷的时候从形式上并不是下家从上家购买贷款,而是由贷款人从下家新贷款去还上家,委托下家办理还上家的操作。抠字眼的说,下家连第三人都不是,这纯是下家和贷款人的借贷关系。到此为止并没有什么违法行径。就像很多人说的,高利贷者本身更懂法律。

回复1

  • “由贷款人从下家新贷款去还上家,委托下家办理还上家的操作。抠字眼的说,下家连第三人都不是,这纯是下家和贷款人的借贷关系。”这里面的猫腻就很大了,借款人谁会心甘情愿确认那笔不合理的上家的利息及杂费?必然是放款人使用了威逼、禁锢等手段达成的,这里难道没有法律声张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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