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和服不能进?什么时候中国人这么牛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十条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所以,如果有人举报该人行为涉嫌有违公序良俗,警方受理并介入调查合理合法。

    再一次强调一下:带走协助调查并非有罪推定,是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为维护社会次序。。。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继续盘问”的要求,为维护公共次序带离处理的正常执法行为,作为当事人配合即可,这也是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三十四条“应当给予支持”的法定义务。

回复1

返回文章

站务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