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和服不能进?什么时候中国人这么牛了?

  • 你的阅读理解好像有问题,人家小姑娘一直再问警察,你对我吼什么,原因是什么,警察到后来被逼的没办法了,才冒出一句涉嫌寻衅滋事,明显是为自己的违法行政找借口。不配合警察执法,根本不是寻衅滋事的构成条件,你去查一查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就明白了。还是那句话,依法执法才是法律意义上的执法,没有法律依据的执法就是行政乱作为,公民没有配合的义务。

回复2

  • 你的阅读理解好像有问题,你没查询这个对话之前的情形,就凭一段掐头去尾的片段来定性JC的执法违法!!
    这个片段之前是:这个和服女在风情街里引起非议后被人报警,现场已经是人员聚集,JC为平息当前事态,一般做法是要带它回派出所,和服女在与JC理论,所以才有了“如果你现在不配合,就涉嫌寻衅滋事”的话语,这个在“引发现场聚众事态,当事人拒不配合”的情况下,是可以引用“涉嫌寻衅滋事”这个说法的!!而且是“涉嫌”,并不是真的以此定罪!!
    第一:抓住JC说的“涉嫌寻衅滋事”的语言,还刻意省略“涉嫌”二字,是为故意带起节奏,抹黑JC的嫌疑!
    第二:在现场民众聚集,JC有传唤你去派出所的权利,这不是逮捕,也不是直接定罪!不要偷换概念,故意起哄!
    第三:你可以质疑JC违法,在这件事的情形里,你还真不能拒绝配合口头传唤!所以不要乱说什么瞎作为!!
  • 警方是否有违法违规之处,你我都不是法官,不是你说了算,也不是我说了算,你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四条:“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公民和组织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
    公民有义务配合身份明确的警方执法,这是义务,配合是无条件的,没有讨价还价之处,即使不是当事人的旁观目击者,警方依然有权要求协助调查。所以,你觉得你有理跟律师或法官说去,更没有什么“公民没有配合的义务”一说。
返回文章

站务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