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和服不能进?什么时候中国人这么牛了?

  • 公民有配合警方合法工作的义务,没有配合非法的义务。警察在要求公民配合的时候,必须有法定的理由,否则就是对公民合法权利的侵犯。举个例子,你在路上走着,突然某个警察叫你停下来,问他原因,他说你的衣服不错,想欣赏欣赏,请问,你的自由行动的自由能这样被侵犯吗?你有配合他的义务吗?而且人家就是穿了个日本衣服,你凭什么传唤人家?说人家穿衣服涉嫌寻衅滋事才是它传唤的理由,你把因果关系搞反了。非法执法,就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执法,而是侵犯公民权利的非法行为。

回复1

  • “coser:我想请问你,你可以这样对我大声吼么?
    jc:可以。
    coser:为什么?
    jc:那,现在,如果你不配合。
    coser:我想问有什么理由呢?
    jc:涉嫌寻衅滋事,好吧。”
    从以上对话来看,警察的意思明显针对的是“如果你现在不配合,就涉嫌寻衅滋事”。这里有给穿和服的行为定性吗?
    如果你觉得警察执法过程有违规违法,可以在事后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纠正并消除影响,但决不是当场拒不配合的理由,不配合身份明确的警察的执法过程本身就是违法的,这一点是很明确的。
返回文章

站务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