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和服不能进?什么时候中国人这么牛了?

  • 既然你严肃,我也就严肃点。就因为这是个严肃的事情,所以警察的做法才是有待商榷的。这个实际上有一种公权力侵入个人空间的嫌疑。因为无论从立法还是执法的角度,这个小姑娘都并没有违反任何一条现行法律,注意,是没有违法任何一条现行法律。所以警察的行为实际上实在扩大公权力的空间。这种事情是需要异常小心和谨慎的。如果,这个小姑娘因此而采取一些极端行为,警方立即会陷入完全的被动。这完全是在不必要的地方授人以柄。而且这个确实涉嫌侵犯了人身自由,如果因此引起比不要的国际舆论压力,也是没有任何意义的。还有,警方执法是应该尽量不受舆论控制和影响的,执法标准需要有一个统一的尺度。如果只是因为近期一些事情,警方就改变执法标准,那这就不是依法治国。在中国强大的过程中,依法治国是特别特别重要的事情,如果觉得这种行为不妥,可以推动司法进行修改。这样才能做到有法可依,而不是人为去认定什么可行,什么不可行。警察的行为基础是法律,这个非常重要。此条评论已被折叠,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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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实上,公序良俗在中国法律里是受支持的,比如有违公序良俗的合同可以宣判无效、有违公序良俗的离婚案件无过错方可以在分割财产时获得补偿,更为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十条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所以,如果有人举报该人行为有违公序良俗,警方受理并介入并无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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