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和服被抓?coser本人回应了

  • 壹十三 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其实还是“法”才是最大的,“法”是经过人民代表提议,经过专业人士完善修订,再经过人民代表审议通过施行,这是一种被公认了的“理”,所以“法”才有普适性,才最大能针对最大的人群。
    而“理”,即便是相对于“情”更加的客观和辩证,但是即便你所说的“天理”每个群体在每个历史阶段都有不同的理解,比如程朱理学的时期号召“存天理灭人欲”,要求女子三从四德的道德观,现在你还认为是对的吗?纳粹狂热时期认为屠杀犹太人是天经地义,戈培尔有专门的一套理论论述这种屠杀的正义性和合理性,你难道也这么认为?再比如中世纪的欧洲对于女巫的猎杀,法律是禁止杀人的,但是在宗教狂热中几乎所有人都认为杀掉被认为是女巫的女人是“有理”的,现在看难道这种行为是真“有理”吗?可见“理”仍然带着极强的主观印记。
    请从你做起,帮助国人真正树立起尊重法律恪守法律的信仰,请清楚明白的知道,如果不以法律为准绳而是以“人民群众对社会实践进行评判”为标准,那么我们的社会治理将变得无法承受之重,因为每个人的背景、经历、阶层、受教育程度’、心理健康程度、道德水平等等都是不同的,因此看法并不相同,也许你会说绝大多数人都不认可一个事情那么它就是错的,但其实事情往往并不是这么绝对(请反向思考下我上面举的几个历史实例,并不要仅仅简单带入到这个和服事件的范畴),正如我们经常吐槽的西方的那种简单式的票决式的民主,为什么在我们嘲笑这种简单粗糙的暴民政治的时候,我们自己难道也要进入“简单多数”的固化思维吗?
    我们真正需要防范的是资本利用法律而无休止的谋利,需要防范的是律师行业像美国那样畸形发展,需要防范的是有人钻法律空子打法律的擦边球,而不是仍然用自我的评判标准来替代法律,是,你可以有不同意见,可以认为不合理,但是在法律进一步完善和修订之前,你只需要遵守,除此之外你别无选择,也不应该有选择。
    个人仍然认为中国的法制建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民间对于法律严肃性和不可侵犯性的认识亟待加强,我们其实走法治之路的时间并不是很长,希望尽快缩短这条法治之路的筑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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