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却要替前夫还300万债 婚姻法二十四条成黑洞?

  •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请你看好,现在问题是一方背着另一方借款,并且没有应用于家庭开销.借款跟家庭完全无关,有的是用来赌博等等.是保护了债权人,同时也伤害了婚姻的另一方.另一方是不知情的,并且没有使用和分享该笔款项.
    我想现今的手段,查明资金的使用不是问题,或者说,如果一方能证明该笔款项没有使用在家庭中的部分,能证明的,不承当偿还义务,也能使一大部分人脱离被欠债的境地.
    几百万,足以毁人一生了.甚至下一代.

回复5

  • 没你说的这么简单,想证明配偶不知情,简直不可能。而且除非夫妻长期两地分居,且没有经济往来,否则也很难证明‘另一方完全没有使用和分享该笔款项’。
    实际上,这个问题并不难解决,一个简单的方案就是,在借款超过某个额度之后,必须夫妻共同签字的借据才有效。
  • 如果配偶知情, 即使没有用于家庭消费,也应该承担共同责任。
  • 查明资金的使用不是问题。但查明是否配偶知悉这是不可能的。比如用于赌博,你借钱给好朋友,也许就是这个家庭想赌一把,输了就离婚保全子女。你这个债主怎么办。你根本没法举证啊
  • 问题在于是证明没有用于家庭还是要证明有用于家庭
    前者是你要证明一件事不存在,后者证明一件事存在
    修法的焦点在此,从现实角度考虑,背着家庭欠债的人绝对不会出来证明前者的,而被欺瞒的人也没法掏出有效的证据,也就是说你在按照现在的法律规定几乎不可能有成功证明的机会了。
  • 好吧,说这个男的去赌博好的,然而你如何证明女方“不知情”?你丈夫在外面乱赌博,那么,第一,你怎么做妻子的?如果这个丈夫还有救,你作为妻子没有尽到妻子的义务,对自己男人一点不管?第二,既然男的是这种渣男,为什么还要找?既然新闻里你这个女的是单纯善良漂亮的,追求者里就没一个老实本分的?但是为什么就喜欢找一个花心甜言蜜语的呢?怪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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