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场埋尸案”改编成电影,需要获得被害人家属授权吗?

  • 木炭 手动踩踏组人员招募中。
    休要言必称公共事件,你改编成电影是经营性质的活动。而且这个事件其实已经经过法院审理并执行了的。你改编这件事由于背后资本追求利益最大化能产生什么像样的电影很难说,不信你看《金刚川》

回复1

  • 法院审理过后就是公共事件了 电影如果改变了案件性质 其实就是反法院判决 拍摄方应该不会这么蠢
    这案子当事人不在了 不等于没有当事人 虽然是社会公共讨论 但具体事件还是个人的 一般拍摄方都会先找当事人或家属商量 这才是从人关怀开始再做事
    拍电影只是手段 社会讨论不一定需要拍电影 现在做视频也有效果 关键是在场体验到当事人的经历 这是非常私人的感受 不是公共可以讨论的
    所以很明确的实公共事件反而不重要 重要的事个人的感情 当事人不在以后就是家属的感情问题 很明显拍摄方好像把前提遗忘了 可能拍出好片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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