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明明就对都美竹有利啊!

  • 你的阅读理解有问题吧?  你仔细看看警察的公告。
    第一,以选MTV女主角为名义骗都美竹去吴亦凡家里,注意是骗!   再注意,此时都美竹刚刚十八岁,你想想你自己18岁是个什么状态。
    第二,都美竹到吴亦凡家里后,十几个人玩游戏喝酒,有过酒局经历的都懂,这就是灌酒的操作。
    第三,都美竹酒后留宿并与吴亦凡发生性关系,如果联系到第二点,那么可以知道,这一发生性关系的过程并没有尊重女生的意愿,女生此时既无能力反抗,也无意识反抗,这与女生清醒状态下是否愿意无关。
    至此,这如何不算强奸?   只不过是没有确凿证据定罪罢了!只能说犯罪分子太狡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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