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分享为何成为特斯拉死守的“命门”?

  • 这个问题可以商榷探讨,我觉得里面有一个标准问题。我可以以事先知情与否来作为标准,如果信息被采集者事先知情个人信息会被用于某个商业项目,那么这个人的求偿诉求会明确表达,商业组织要想项目顺利实施是必须考虑要不要付出代价的,这个时候应该不存在争议,付报酬就给信息,不付就不给。
    信息被采集者不知情的情况比较复杂,一是对于商业组织来说,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采集对方信息涉嫌违法,但被采集者一直没察觉或者知道了也不在意,那这种涉嫌违法的行为不会被追究;二是被采集者反感信息被采集而不知情,那么有一个证明对方违法的成本较高,合不合算的问题,不合算就听之任之了。
    由此可以提出一个推断,一般情况下,也就是信息被采集者事先知道信息被采集的情况下,会不会获得报酬会不会得到尊重不是一个问题。而商业组织在信息被采集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信息牟利,这个目前虽有法律条文约束,但不遵守也不一定会有不良后果。但我要说的是,为了省钱而不让信息被采集者知情,会有占小便宜吃大亏的风险,公司发展也注定走不远。另外,尊重隐私是社会发展趋势,将来的法律是可能会向受害者倾斜的。

回复1

  • 不用搞那么复杂,数据采集是有重点的,比如软件使用习惯,手机使用时间,有效运动时间,页面平均停留时间等等... ...这些是信息采集的重点也是可以被容忍的数据采集深度,这类较为“自然”的信息适合大量汇总统计并得出一些比较准确的普遍结论并运用到经济行为中(如同采集十二点时有多少人通过了十字路口一样,并不涉及个人隐私)。
    现在的问题是,所有这类信息采集之前都加入了用户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帐号... ...等等等等,这就导致了“侵权”采集。换而言之,一个安全软件提供商就可以收集到与它主营事务及它向你提供的服务所完全不相关的信息,并且这些信息还包涵非常强烈的个人标识(你的名字,电话号码之类的信息)。这种具有针对性的数据采集不再是为了得出一些市场普遍结论,而是开始向针对个人研究的方向发展(你的交际网络,消费习惯,作息时间全放进市场后会发生什么?鬼知道会落到谁的手上去,这个部分可不是某个公司能控制得了的)。
    至于前面说的报酬机制,实际上只是在当前法律对这类问题完全失职的情况下,对泛滥且肆无忌惮的数据采集行为施加的一点压力,本质上并没有对事态起到规范的作用(但有积极的意义)。原因在于所有具有权利范围的社会组织(从学术,经济到政治),都对这类信息有着不同需求,以至于它们并没有非常强烈的动机与共识去推动严格的行为规范(欧洲最近通过的法案就说明了这一点,留给行业解释的空间依然很大,同时西方政府也可以通过行业解释的栈道来暗渡陈仓进而侵犯公民隐私)。
    所以,悲观一点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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