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斯拉第四次回应:恳请还原真相

  • 不要偷换概念,特斯拉不公布源代码跟特斯拉不向纠纷当事人提供涉事车辆行车数据是两码事。
    行车数据涉及商业机密,特斯拉有条件向纠纷当事人提供涉事车辆完整行车数据要求是合理的要求,无可厚非。
    涉及消费纠纷的完整行车监控数据,是仲裁孰是孰非的关键证据。作为裁判员的市场监管局应该亲自提取固定封存保管。而不应该由市场监管局“责令”涉事企业向纠纷当事人提供数据保管。市场监管局的行为有失公平公正。
    作为监管部门,对发生纠纷的当事双方应该持中立立场,不应该对某一方作出“有罪推定”。

回复1

  • 说得很有道理。但谁又能证明数据没有被企业污染呢?
    从一开始,消费者与企业就没有处于对等的位置,即车主无法在自愿的情况下取得其产权所有的车辆的行驶数据,那么,除了企业本身,又有谁能证明企业的清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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