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代孕言论惹争议,徐静蕾回应:说吧 嘴长别人脸上

  • 越小千 不笑天灾笑人祸
    很多人根本没清楚代孕如果合法意味着什么。轻一点的是站在购买者的角度,觉得自己花钱省事你情我愿别人管不着。
    严重的更有甚者还自豪得觉得,这是自己取得了自己子宫的交易权,是一种女性权利的提升和彰显。
    人身若能够作为商品交易,那古代自己卖身为奴是不是也挺合情合理的?也是你情我愿嘛。
    允许你自主决定买卖就是给了你权利吗?那是给了强者权利,弱者实际上却丧失了法律的保护。
    一脸平淡得说出代孕很正常啊,这样的女性就别说什么独立女性了吧?这就是个经济独立的资本家,因为她对成为潜在剥削对象的女性同胞们没有丝毫的同情。

回复5

  • 云湄 茶余奋笔闲策 言笑经纬纵横
    其实你的观点绝大部分是正确的,代孕确实在中国完全应该被禁止但是,去追责讨伐外国的合法代孕,这就过度了。
    这是我要说的道德尺度问题。
    一件事,主要价值判断是合法与否。剩下的空间是道德问题。一件事的尺度是这样的:
    【道德高尚----不高尚也不低----道德低但不违法-----道德低且违法----道德败坏且犯罪】
    前三个是合法行为里的道德评价尺度,后两个是不合法的道德肯定说不过去。
    代孕在中国不合法,那涉及刑事责任主体的遗弃、非法行医、诈骗显然就属于后两类评价。
    那么找国外合法代孕且没有以上三类犯罪行为(就是外国通常所见的合法医院做受精卵植入,然后自然孕育生出生),就只属于前三类道德尺度。
    民事责任一般只由当事国来认定,属人原则不会去管你在外国的道德和民事责任。比如,在中国嫖娼是违法,但不是犯罪;假如你在卖淫合法的国家嫖娼所在国合法在中国不构成犯罪,中国法律是不会追究你在国外民事责任的,3年以下的轻微刑事责任一般也不追究。(不然的话岂不是要求全中国人在地球都是圣人,责任不对等,比如美国人在美国不剪自家草皮是违法的,到中国来不剪草皮合法,那这个美国人是不是回美国了还要被美国追究在中国不剪草皮的民事责任啊?)
    也就是合法行为应不应该在中国被道德谴责的问题。在外国找人代孕生孩子,这件事的道德尺度,完全不比在外国嫖娼更低劣?别人的生育意愿,在双方同意的基础上怎么也不会比性欲发泄更低级吧?
    你非要说站在人类大同的国际主义立场上,别国的妓女也是你无差别强烈同情的对象,你要谴责中国男人在外国的合法嫖娼,你会不会觉得自己有点多管闲事?别国的合法妓女只要是合法交易没被犯罪,那她是不是人格受辱这事我不想管,原因很简单,道德是个有远近亲疏的事。

    道德从西方哲学上说是什么呢?
    道德在中国就更有不同标准了,比如亲亲相隐,比如远近亲疏,道德的等差序列。你对你的亲人有高标道德责任,但你对陌生人就只有普通道德责任,你对敌人可以只需要不违法犯罪,甚至对敌国可以杀人比如打仗。
    那么我认为对中国人自己来说,我对国人的道德要求是:在外国合法就行。如果是我认识的,可能需要做到一般道德。仅此而已。我才不会要求中国人在全地球都做道德圣人。中国男人在外国不准合法嫖娼,中国夫妻在外国不准合法代孕,我可不想管这道德绑架的闲事。
    但是,对国内,那是另一个高标道德要求,禁止国内卖淫嫖娼和禁止国内代孕,都是完全正确的。
  • 罗翔老师讲的很清楚,如果你的身体真的属于你,那一定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和欺凌
  • 说的可太对了
  • 说白了就是有钱人的阶级异化,这跟资本论里说的如果资本的毛孔里都透着血腥是一样的含义,有钱就可以肆意妄为,就可以视生命如草芥,就可以把人当商品,就可以买卖胎儿,真是狂妄的无法无天了,而这些演艺圈的人却把这种丧尽人伦的代孕引为时尚之举,真是令人发指的行为和思想,演艺界真的要好好的整顿整顿一下了!!
  • 其实在学界,有条件开放“代孕”的声音,一直都有。因为无法怀孕的夫妇,渴望下一代的愿望,也是他们的权利。更有甚者,比如前几年的江苏失独老人“冷冻胚胎争夺案”,他们的独生子女因车祸去世,只留下医院的冷冻胚胎,这就是他们延续下一代的希望,然而,在现行制度下,这些留下的冷冻胚胎是无法真正发育成胎儿的。另外,地下代孕产业链一直都有,只要去各大医院的厕所看看小广告,都知道。这条产业链难以监管,风险极大,且屡禁不止,因为市场的需求难以压抑。一方面是不孕夫妇渴望下一代的权利,一方面是“代孕”带来的伦理、技术风险,这本身就是两难。只能期待技术的进步,可以化解“代孕”带来的伦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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