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前“反日游行”中被击穿头骨的他仍未出院

  • 但是前提是您根本就忘了寻衅滋事罪



    《刑法》第293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蔡是在违反寻衅滋事罪之后,李才进行板砖拍击一次攻击,所以这本根就不能证明蔡洋是有防卫情节,而且他也丝毫没有吃亏一说,法院的判决非常合情而且合理,如果车主本人当时为保护自己的财产而与肇事者发生肢体冲突并造成人身伤害,只要不超过必要限度,就是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若防卫过当,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但是在绝大部分情况下,面对数量庞大的暴民,几乎没有人敢出面保护自己的财产,而李这种属于特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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