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我国农村年平均停电时间已降低至15小时左右

  • 第一,电费和用量成正相关性,不存在用的越多,电费就越少的情况。第二,我国税收主要是所得税和流转税。这两种的课税对象和课税依据完全不同。第三,我国的财政支付体系根本就没有你说的上交利润来修路这种说法。可见你对数学、财政、税务一窍不通。先把最基础的数学逻辑,集合的概念先学好再说吧。

回复1

  • 武小龙 用数理逻辑分析政治经济
    可见你对数学、逻辑、财政、税务一窍不通。
    1)我从来没有说过“用的越多,电费就越少”。你从哪儿找来的这个观点?
    2)国企上交的利润不属于税收,而是属于“非税收入”中的“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3)政府可以把国企上交的利润用于任何开支。没有法律禁止用国企利润修路。
    4)你如果对减免个人纳税和修路都很反感,尽可以换一个别的项目,只要是每人受益相同的项目就好,张三和李四就可以有相同的受益。例如用于军费开支,所有的公民同等受益于国防的改善。也就可以解释我最初所说的“补贴”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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