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视频吸粉百万后入驻B站,“永不打工”周立齐当网红,谁赞成谁反对?

  • 话不能这么说,他有案底是事实,他已经接受了法律的惩罚也是事实。
    在他没有再次犯罪的当下,他就是一个拥有所有公民权利的本国合法公民。
    合法公民从事合法行业,就算靠着坏名声成为网红也并不犯法,难道一个人犯过错,就不能改过自新合法赚钱了?一定要把所有犯过错的人打到十八层地狱才行?

回复2

  • 不认同,诚然,即便有了案底自然可以正常生活、重新做人,但现在他成网红有一个客观事实,就是他不是因为什么唱歌、跳舞的独门才艺而成网红的,而恰恰因为他曾因的犯罪行为成为网红的,给社会的信号就是,犯罪了好像反而能更成功。
  • 你的意思是说偷税的范冰冰,吸毒的满文军孙兴之流只要改过自新,是不是就可以重新复出捞钱了?媒体不仅仅要注重自己的经济利益更重要的是它的社会责任。媒体有引导教育社会公众道德的义务。周某服刑坐牢是法律对他的惩罚,不是社会公众道德的,现在本应引导社会公众道德的媒体反而来追捧周某这种应该受到社会公众道德惩罚的人物,不是巨大的讽刺那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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