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斯拉回应被拒交付车主起诉:别告我,告拼多多去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合同法》第四十条,……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第四十一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
    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根据以上法条,你所谓的“不接受可以不签”的说法根本不成立,因为特斯拉在合同中的这条格式条款剥夺了消费者在其真实意愿表达基础上的授权代理人的权利。

回复1

  • 摇光 习惯性称呼他人或地区以外号的,请收起轻浮,受累。
    这你是根本性的误读,这并不是什么加重对方责任的行为,而是正常的合同要求。
    合同本身就是一个互相给对方提条件的约定行为。
    那要按照你这说法,岂不是合同里任何条件都不能提了吗?
    仅仅要求和本人签合同实在是太基本的要求了,合同里通常还会有更多更高的要求不是么?
     再说了,如果你真觉得这样的合同是无效的,那特斯拉就更加不用执行一个无效的合同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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