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斯拉回应被拒交付车主起诉:别告我,告拼多多去

  • 摇光 习惯性称呼他人或地区以外号的,请收起轻浮,受累。
    这什么莫名其妙的想法?合同是双方的约定,你不同意可以不签订,但是不能强迫对方接受啊。
    我当然可以要求必须和当事人本人签订合同而不接受代理人,而且这一条本身可以就是合同的条款之一。
    这样要求的商业合同多的是,甚至有些方面的合同法律都明确规定了必须是本人签,不得代签。
    比如保险合同。
    特斯拉在当初和购车者订立购车合同的时候,就要求和本人签订合同,不接受和代理人签订合同。这本身就是合同条款内容,如果你不同意这样的内容,那你可以不签订这一购车协议啊,否则你就应该遵守不是吗?所以,如果你如果明知道这一点,还故意授权一个代理人,而且有意在订立合同时隐瞒,那毫无疑问这是一种故意隐瞒实情的行为,在这样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当然是可以视为无效的。

回复1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合同法》第四十条,……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第四十一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
    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根据以上法条,你所谓的“不接受可以不签”的说法根本不成立,因为特斯拉在合同中的这条格式条款剥夺了消费者在其真实意愿表达基础上的授权代理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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