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人没有圈

  • CFLkane 这个人很懒,他什么也没写
    你分析的很有道理,我也基本认同接受,缔造一个良好的生态圈是最终目的,要能实现圈内的良性循环与大家潜移默化的规则认同,互退一步大家一起在文娱方面创造价值。
    可是我认为现在国内的同人圈处于一个是说难听点是一个混沌的初级阶段,我认为这个时期最需要的是画红线。
    一方面是限值版权方不当的割韭菜(在我看来同人圈就是版权方的韭菜,问题在于长多大才割和你全割走还是保留一部分让韭菜继续生长)保护同人这个土地不要被过度破坏;
    另一方面维护原作者的利益。先保证原作者的利益去激发优秀的同人作者的商业化发展。同时要严厉打击不良商家借助同人的名义谋私利(因为这种人是对原作者,版权方和同人三方的破坏)
    现阶段需要明确并保证几方在权益上的层级:如:原作者>非商业化有授权同人>版权方>非商业化无授权同人>>商业化无授权
    我认为这些是形成生态的基础,同时也是现阶段需要做的。所以我觉得这个跟打造生态比,不是更难执行而是不能不执行

回复1

  • 首先,同人圈=版权方的韭菜,这个稍微有点狭隘,只是看到了利益层面。
    但,如果之前说过,同人是创作的土壤,
    为什么会有同人创作,因为创作本身涉及的知识量太大了,
    所以,才会有同人,用已经广为熟知的设定,做一些不同的改变,形成新的表达和故事。
    而在这种“临摹”、“复述”、“转述”的过程中,同人作者会获得很多创作经验。
    (《大理寺日志》就是典型,这种作品个人是没有办法完成的。但如果谁有兴趣去做同人,那一定会学到很多历史的小知识)
    ·
    而,这个学习的功能,才是同人文化存在的最大基础和最大价值。
    也是日后同人文化只会越来越壮大的本源——学习、创新。
    ·
    其次,对原作者利益的维护,我很同意,因为我自己就是原作者。
    但是,原作者与其他人的权利,并不是线性,有主次之分的。
    实际上,一个发表了的作品,就不再完全属于原作者了。
    虽然,这话有悖常识,也不合理,
    但,通常都说“作品就是作者的孩子”
    同理,哪怕是你的孩子,也是不完全属于你的,他有一部分社会属性,和他的独立性。
    ·
    所以,这个事情不是一个线性权力关系,
    父亲>儿子>朋友>公司>同学>损友
    而是,原作者、版权方、同人在一个创作舞台,
    而台下是观众,
    三方需要统一步伐,才能有精彩的表演。
    这个步伐,是要台下十年功的打磨,形成默契,也就是“生态”
    (国内羡慕的偶像声优、明星声优、作画大牛等等,在日本也不是一朝一夕的,哪怕过气的AKB也是慢慢从路演开始练出来的……但最后都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生态圈”)
    ·
    如果原作权力过大,那就是独角戏了,
    我是原作,原作者有些什么怪脾气我大概是知道的,不是说故意为难谁,但一个原作总有很多细枝末节的条条框框……
    所以,原作也要放权,版权也要让步,而同人则要跟上脚步,而不是独树一帜,这样三个人的舞蹈才能精彩。
    最终,这三者都是服务观众。
    (我很喜欢宫崎骏,但,吉卜力里,宫老爷子的权力过大,虽然不是他恶意,但也间接导致了很多不该发生的事情……)
    ·
    所以,只是将问题简化为“利益再分配的矛盾”反而更难以解决,
    ·
    当然,你说的“红线”也是需要的,两手抓,两不误。
    但,这个红线谁来划、根据什么来划、划好了有人越线了谁去解决、怎么解决、
    解决完了,怎么知道是解决得好、还是解决得不好,
    这些问题……对于相关部门来说,就需要判断力、魄力和勇气了。
    并不是短时间可以解决得问题……参考隔几年就“呼之欲出”却看不见人的“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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