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警方回应“南京女大学生青海失联”不立案:始终高度重视

  • 你说的不全对。一般人常说的立案,在公安机关里是分为两种的,关于治安案件的,如果立案,法定称呼是“受案”;刑事案件的立案才叫做立案。立受案之前还有一个受理程序。“失踪报警,24小时以上警方会以失踪案立案”,实际上这不是立案,而是叫做受理。失踪没超过24小时,报案警方不予受理;超过24小时,警方才受理。受理不是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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