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顶替上大学陈春秀再次发声求助:希望涉事人员主动承担错误,受到法律制裁

  • 其实陈春秀是没有什么实际损失的。至多起诉要求陈艳萍赔偿精神名誉损失三五千以元。
    整个事件主要是陈艳萍欺骗山东理工大学,只不过陈艳萍是拿了陈春秀的录取通知书去欺骗山东理工大学,陈春秀就借机捞点好处罢了。就如阿甲拿了阿乙的身份证明去银行骗贷,阿乙不能以银行审核身份不严,要求银行赔偿损失吧?
    陈艳萍冒名顶替上大学,主要还是与山东理工大学之间的问题,跟陈春秀没有什么关系。但陈春秀非要说山东理工审核不严,侵犯了她上大学的权利,要求山东理工重新录取她上大学,这就有点蛮不讲理了。
    陈春秀当年是否主动放弃录取,现在,死无对证,只有陈春秀自己心里清楚。但有一点陈春秀是无法否认的,就是陈春秀的父母去年才脱贫。其次,在扩招5年后,知道自己高考成绩,知道录取线,还说“以为没有被录取”,这对一个有强烈大学梦的考生简直是一种侮辱。
    你一直在等待录取通知书,我还敢截取你的录取通知书冒名顶替上大学?你到招生办去查询录取通知书,我跑得了么?
    调查报告都说了,是学校方面推荐陈春秀给陈艳萍冒名顶替的,陈春秀没有放弃录取的可能,学校怎么会叫陈艳萍选定陈春秀冒名顶替?呵呵。。
    陈春秀可能跟苟晶情况一样,都是家庭经济原因主动放弃录取。四年大专,单纯学费差不多5万,陈春秀的父母是否承担的起?虽然有助学贷款,但那是要还的,没有还清,学校扣着毕业证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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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4

  • 我还是踩了一脚。因为就算陈春秀私下同意了冒名顶替,这种事情也是必须严查严打的。他们侵犯中国最基本的公平正义。如果陈春秀真的参与了,无非多了一个同案犯而已。如果没有,就更应该还她一个公平,还大家一个公平。
  • 你是垃圾人
  • 从这篇回帖中满满都是对社会对他人的恶意揣测,这绝对不是一个积极向善的人,正如苏轼和佛印的对话:“心中有佛,所见皆佛,心中有屎,所见都是屎”
  • 戴上草帽不言肃 发展才是硬道理
    应该说您的回帖让我感到很愤怒!不得不把本人的观点说明如下:
    一、对一个受害者,您一开始就给与“有过错”和“不无辜”推论,这是很主观的错误。
    网上曾经有帖子质问,冒顶案件受害者为什么都是农家子弟?其实,从众多案例分析,就是农村子弟被选为受伤害对象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家庭贫穷、成员文化水平不高、人老实木讷;
    2、家庭社会关系简单、家族势力不大、在体制内也没有很靠得住的亲戚朋友。
    概括说他们因为贫困、无依才被选为受迫害对象的,否则,他们不敢,因为施害者只是疯狗不是狼,更谈不上虎。
    二、本人担心陈春秀现在还在被迫害、甚至面临各种“追杀”。
    陈春秀、仝卓等案件揭开的这个“盖子”下面到底“捂”着多少曾经的丑恶?本人分析过,不当得利者和鬻权自肥者,不下百万之数,这帮人现在绝对是“心有戚戚”而企图搞乱是非。其手段,不外乎两大类:
    1、威逼利诱。眼看捂不住了,金钱开道,选择“私了”;私了不成就放言:我不好过了,你也得不到好!
    2、追杀。编制受害人“要价太高”、“贪婪无度”甚至“敲诈勒索”的戏码,仿佛受害人是他们;甚至调动一切可调动的关系,对受害人应得的权益处处设置障碍。
    这些人以国家赋予的一点权力把自己包装成贵族,存着对弱者予取予夺之心态,还自鸣颇通“人情世故”,和社会的腐朽唱和。对自己讲人情世故,对他人无底线痛下狠手,可见品行之鄙劣!
    小腐大败,最伤民心士气。
    三、“陈艳萍冒名顶替上大学,主要还是与山东理工大学之间的问题,跟陈春秀没有什么关系。”您认为说得通吗?符合法律逻辑吗?
    在这个案子里面,陈艳萍一伙与山东理工大学都是过错方,不过是主动和过失的区别,只有陈春秀一个无过错受害者,结果案子和她没关系了,这是什么逻辑!
    陈春秀合法获得的学习机会没有了、本人可能追求美好生活的道路被打断,怎么就没损失呢?
    也许陈春秀因为家庭条件不能取得陈艳萍之流的职位、地位、待遇,但这并不能构成陈艳萍一伙不法侵害的理由。也不能是阻碍陈春秀继续要求个人正当权益的理由。
     
    最后,想对陈春秀说:
    无论什么情况下必须坚定地相信党和政府,有问题直接和有关部门沟通,控制情绪,“要有礼、有节”,不要理睬一些心怀叵测的自媒体。
    你原来是一只弱小的羔羊,现在只是一只大一点的羔羊,只有国家和法律才能给你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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