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超市购物不付钱被抓包后突然发病,家属索赔16万!判了

  • 共和国之翼 认识世界,认识自己
    法律是要讲证据的,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不应当进行法益的随意扩大和缩小。彭宇案的所谓“合理推断”实际上加重了一方的举证责任,造成了事实上的不公平。从当事人角度看,老人的权益是德得到了保证,但从后续影响和其倡导的价值导向看,直接导致了一段时间内,老人无人敢于救助的情况,实际上却是损害了更多老人及时被救助的权益,让社会总体法益受损。

    至于你提到的基金,这是个很好的提议,但对于被诬陷者的名誉补偿尚有不足。

    最后说说我的看法,任何判决都有其价值导向作用,合乎所谓“常理”的事,未必就合乎社会法益的增长。跳出个案,看到判决和其内在逻辑对社会价值和整体法益的影响,才能得到有益的结论。

回复1

  • 摇光 习惯性称呼他人或地区以外号的,请收起轻浮,受累。
    我比较不同意这一点,你说被诬陷者是谁?
    如果真能分清这里面的事实曲折,就不存在双方都拿不出证据的情况了。
    既然是双方都拿不出证据的情况,你何以认定其中一方是“被诬陷者”?
    这就是明显的只讲立场,不看事实了。
    至于你说的“老人无人敢于救助”的情况,我一直认为,社会舆论,尤其是以年轻人为主的网上舆论要负更大的责任,而不是这个判决本身。
    而且,这样想是不是小看了“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社会公义的影响力了呢?
    至少我就从来不认为这有任何可动摇我的内心判断的可能。
    该帮扶我就会去帮扶,而且作为社会人,我也同时很明确做任何事情都要承担后果,这就是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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