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手”诉“抖音”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索赔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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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的,按照快手的逻辑,买搜索引擎关键词排名,岂不是到处打官司?
    再者说,快手有他的注册商标,但快手俩个字又不是他的,谁都可以用,如果抖音不能买快手俩个字的排名,那么360也不能卖,但360卖了这个排名,我就可以买…
    快手只起诉抖音这就耐人寻味了…
    觉着大概率快手败诉…起诉谁都没用…
    要么你自己买自己的排名,你买不起还不让别人买,啥玩意?不是胡搅蛮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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