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孙杨事件”,需要三双慧眼

  • 小小地纠正一下你的错误:这个尿检官可不是“临时随便找一个持有身份证的人”,他按照规则要求在担任尿检官前已经完成了正式的培训——不管培训的内容是制造发射地球卫星还是现场“盯着被检对象撒尿”以防作弊——这一点在之前的检测管理公司(甚至是WADA的)正式文件中可以查到!而且在给孙杨此次检测担任尿检官之前,他已经(在同样由检测管理公司组织的飞检中)担任过将近二十次的现场抽检尿检官,飞检的对象还各不相同,这些在(此次飞检)之前的工作记录正式文件中也可以查到!基于这两点,你还认为他是“临时随便找一个持有身份证的人”吗?尿检官很多都属于兼职的工作,检测规则对此并无禁止,他日常干什么工作真得那么重要吗?甚至他与主检官是不是同学关系也那么重要吗?你难道一点儿没有怀疑他会因为什么“场外因素”而提供伪证吗?说“自己临时来干这个工作”,“第一次担任尿检官”,这些低级到无限的撒谎,难道别人真查不到吗?我们更应当关注,如果这是事实,那作伪证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回复1

  • 这篇文章中说了:“取尿样更是毫无技术难度,只要智力正常,感官健全,谁都可以监视当事人提供尿样。因此,即使取尿样的日常工作是厨师、建筑师或者理发师,都不影响取样的有效性。”
    另外,检测管理公司(甚至是WADA的)正式文件中真的可以查到“他按照规则要求在担任尿检官前已经完成了正式的培训——不管培训的内容是制造发射地球卫星还是现场“盯着被检对象撒尿”以防作弊”吗?
    我想,检测管理公司(甚至是WADA的)正式文件中是不可能出现“在担任尿检官前已经完成了正式的培训——不管培训的内容是制造发射地球卫星还是现场“盯着被检对象撒尿”以防作弊””这些字眼的吧?如果真是这么说的,也太不把检测当回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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