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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喵叔Leon 万物皆有裂痕,那是光照进来的地方
    “一群内容都不看的键盘侠”——……阁下回复的内容反而自证了这句话啊

    挨打的那货不用讨论,禽兽一枚无人质疑。其实对于大多数观网童鞋,这件新闻看起来更像一出“汪”咬“汪”的闹、喜剧……大家也不是为了挨打的那货翻案,禽兽也不具备讨论价值,因此才会集中对另一帮“汪”的行为进行批判了——谁让这帮KB分子劣迹斑斑呢?并且所作所为已经开始被国际别有用心的组织及势力利用,用以攻击、贬低、污名化“中国人”了。


    但是,这起事件中小动保、爱狗人士以下行为是要探讨的——

    1、“卧底行为”——这种行为是否和合法?谁赋予了小动保、爱狗人士的“侦缉”权利?


    2、以“卧底行为”入其个人居所,再将其扯出室外——这种行为是否合法?即便是小动保、爱狗人士事如父母的汪星人,陌生人伸进狗窝去扯拽还要挨咬哈。


    3、裸身示众及殴打行为——这个文内已经说的较清楚了,但还有几个问题。
    第一,爱狗人士说是“邻居打的”,他们没有参与的自证证据呢
    第二,如上所述,是爱狗人士将其裸身撤出室外,才造成其示众挨打,那么即便爱狗人士没有动手打人,客观助力造成人身伤害这一事实,该如何界定?
    第三,被扯出室外挨打过程中,现场还有人举条幅横幅……好吧,这个也是邻居干的?如若不是,那么明显这是一起有预谋、有组织、过程策划详细的行为了,该怎样界定?

    末了,对于或许存在的所谓打人的邻居——其劣行既然已久,报警好不好?合力找房东驱逐好不好?

    对于自我陈述辩解相当正义无辜的小动保、爱狗人士——既然知其劣行已久,报警好不好?如若不愿,那么对其打条幅公示以臭其名,令其无所遁形,是不是就足够了?

回复1

  • 说白了就是一个下流胚子被爱狗的钓鱼了,如果换成其他动物比如猪啊,牛啊,驴啊等爱狗的肯定不会管他,但是他如果做了,一般老百姓逮住他照样揍他个半死,这个社会对于一些突破下限的人,法律约束不到他们时,普通民众当然会用暴力来宣泄对这种猥琐下流人的痛恨,法律的作用是惩恶扬善,保护弱小,维持公平!反过来好多人不管三七二十一非要把法律套用到所有人身上感觉才算公正,那肯定行不通的。人与人之间还可能有不平等,指望法律对正常人和变态一样要求一视同仁,可能条文上做得到,但是现实中执行肯定偏颇,法律顶多保证这些犯错的不会有生命危险,至于受些皮肉之苦,遭受些羞辱,从人性来讲多数的法律执行者也是睁眼闭眼而已,至于帮他们讨回所谓的公道,去看看监狱里受虐待挨揍的有几个能讨回公道再说。可能口号上讲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现实中做了错事或者犯了众怒受些皮肉之苦和羞辱全当犯错的利息吧,否则一个个犯罪的犯错的拽的像大爷也不符合普通民众的期待吧!至于这些爱狗的,如果他们所说的基本属实,法律还真咋不了他们,顶多可以追究他们治安处罚的责任,所以说做人还是要有些敬畏之心的,有些事不能做就是不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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