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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好像还没从香港身上吸取到教训,实在要让利,也应该这样——
    1、凡挂五星红旗的台企才可以“31条措施”,挂多少天享受多少天;
    2、设立党支部并定期开展升旗仪式和国旗下讲话的台企享受优惠税收政策;
    3、能在台湾岛内执行以上措施的台企优惠税收政策再上浮50%;
    4、有台独行为的台企一经查证,没收该企在陆资产;
    5、没收的台独资产由统一基金会接收管理,变卖资产用于奖励携证举报台独企业的个人和企业(不限国籍)。
    其实我觉得这些诛行不诛心的要求根本不算高嘛。

回复1

  • 666
    跟香港不同,香港是我们把钱送到香港让他们消费,而这31是从台湾挖人挖企业。
    你看着好像是把资源给了台湾,其实是给了台湾在大陆的那一部分人,这部分人有企业家,有科研人员,有技术人员,有文化宣传喉舌。企业家利用资源扩大投资,科研技术人员定居下来,这些资源依然沉淀在大陆,而影视从业人员也很少出现吃饭砸锅的,总体来说还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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