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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来你还真是不了解国家的继承法。夫妻共同财产,除去丈夫那一半后,过世妻子的财产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共同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父母、夫/妻、子女/养子女。兄弟姐妹为第二顺位继承人。所以在这个案例中,妻子的遗产有丈夫、子、女平均分配完成继承。你说的夫妻一方亡故后另一方继承全部遗产,那是清代的法律,或民间遗留的习俗和认知,中国从民国时期就已经有了新的继承法,人民共和国继承了民国继承法的原则。

    妻子过世,财产没有进行分割,这是由于民间仍然受到清代法律和习俗的影响,要等老人都过世时才分割遗产。但是在新的法律下,妻子死后没有分割遗产,不等于那份遗产就自然地属于丈夫,而是丈夫暂时可以使用妻子的部分,但是,一旦丈夫死亡,全被遗产分割才正式成立,这时候就要区分妻子与丈夫各自的50%,以及丈夫生前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的那个份额。

    法律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就是说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子女可以按照法律继承父亲的那一份。可是现在是父亲写了遗嘱。按照法律,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所以法院判的没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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