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服兵役被处罚后,男子又拒不交纳兵役处罚款被拘

  • 逃兵和退兵是两个概念,文中这是退兵而不是逃兵。
    逃兵一般是指战时畏死脱逃,或者和平时期未办理正常的退役除役手续就擅离职守不告而别。
    退兵,这个词用于在新兵连,是退给当初征召的地方人武部,在地方上很丢脸的事,要知道我上周还看了文工团和地方人武部协办的欢送新兵入伍的晚会,新兵们带着大红花合影,转脸你就被退回来丢人不?
    退兵一般是三种情形:一是发现冒名顶替或隐瞒伪造个人情况,最常见的就是身体有隐疾,通过舞弊贿赂等手段入伍;二是在新兵连期间恶习不改,在地方上作奸犯科触犯法律;三是文中这种畏难怕苦,不服管理,拒不出操。
    但无论逃兵还是退兵,你从称呼上就可以看出,他们至少是兵,不管你是旨在培养基层军官、科班出身、还只是学员章的军校学员,还是新兵连的义务兵,都是在军委那有备案有军籍的,不存在他说的没授衔就不算军人,否则军校和新兵连的伙食用度凭什么用国防预算。
    新兵连基本上是没有因为体能因素而退兵的,因为从大数据来说,常人体检达标者是能够完成军事训练大纲的基准要求的,如果体能不行,新兵连就是开小灶全班帮扶,赶鸭子上架也要帮你达标(也别担心练废练残了,这样长官们要被处分的)。退一万步,即便是排名靠后,也有炊事班容留这些末等。所以,基本上被退兵的,只要不是有隐疾,不是体能不行,是主观思想上就不配合,无论上述哪一种情形,都会觉得丢人。

回复1

  • 当时我就震惊了 肛贴般的汪尔荏撕基
    兵役法里有规定的,新兵即便没军衔一样视为军人,受各种对军人有管辖权力的法律管辖,不存在新兵就是试用可以不算军人这种法律漏洞,而且我国军事法律规定,军人具体而言包括下列三类:第一,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警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我国武装力量的一部分,也采取兵役制,武警部队的官兵在服役期间享有军籍,履行军职。现役军人从公民被兵役机关正式批准入伍之日起始,至其为部队批准退役、退休、离休或被除名、开除之日为止。军人在服役期间犯军职罪而在退役、离役之后才发现的,在没有超过追诉时效情况下的仍应按本类犯罪处理。第二,战时预备役人员,是指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根据《兵役法》的规定,预备役人员在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情节严重的,也可成为本类犯罪的主体。第三,其他军内在编职工,主要是指执行军事任务的其他军内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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