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外嫁女”没资格分田?江西女子起诉村委会

  • 入赘的有田地分配。
    以在不在本地用土地谋生为标准。嫁出去,并不是开出集体,而是加入另一个集体。由她的夫家ZF分配土地谋生,她的夫家没有土地给她是另一回事。
    拥有土地的老人去世,待30年后重新分配,将土地分给村民。
    真要扯起来,我老家一人不到一亩,湖北一人10亩,分点给我(这个集体)?
    藏区一人10平方公里,公给你你又要不要?

回复1

  • 现在农村土地法律确权。
    嫁娶已经和土地分配事实上无关了。
    进城的农民已经事实上没有土地了。
    丧亡也不是丧失土地的理由了。因为已经确权了,承包权由继承人继承了。而不是重新分包。至少在目前的法律和政策是这样的。
    除非国家重新组织分地,否则就是这样了。
    有的地方一分地都没有。比如一些城中村。
    有的地方一户几百亩,比如东北。
    现在是上次集中分地后,村集体的人口多少变化,不改变村里土地的数量。湖北有的村人均不到一亩。有的村的地还成了国有,只会更少。
    以后随着进城人增加和自然死亡。户均土地不会变化。有的家庭有3口人,有的5口人,如果2个儿子,取2媳妇,生2人,人再多,也不分地了。同样原来是一家5人的地,现在只有1人,仍然有原来5人的地。
    那种按人头,人均分配土地的政策,已经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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