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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谓“打砸公司”的情况,是发生在广告商,装修公司、供应商、小商户到公司找薛春艳讨说法时候发生的,如果薛春艳在场,怎么不报警要求上海警方刑事立案侦查小商户“打砸抢”犯罪行为?”

    这是你的原话,你有逻辑吗?

    薛女士不在上海的现场,那时候她在西安,等事情发生后了才知道,知道后就报警了!什么叫“如果薛春艳在场,怎么不报警要求上海警方刑事立案侦查小商户“打砸抢”犯罪行为?”

    而且就因为薛女士不在现场,这样的打砸抢薛女士公司的保险柜事件,是不是入室抢劫事件?

回复2

  • 呵呵,薛春艳是在上海的住家门口被商户堵住,一起回到公司协商解决纠纷时候发生“打砸”事情的。否则,商户怎么可以进入薛春艳的办公室。否则,警方接到报案怎么不立案调查抓人?
    那大话精说的话,你都敢全信,智商不咋地。呵呵。。
    在薛春艳“奔驰维权”之前,物业公司已经把薛春艳告上法庭,薛春艳不辞而别,逃避法院开庭是原因之一。
    就是薛春艳的不辞而别,还拉黑小商户,所以才有小商户指控薛春艳“卷款潜逃”的说法。薛春艳并没有向小商户交代清楚小商户预缴的几百万装修款与保证金的去向就不辞而别了。
    因为薛春艳拖欠物业管理费,被物业公司告上法庭,物业公司当然会向法院申请查封保存竞集公司的财产,物业公司申请查封保存竞集公司财产,就必然影响到小商户经营。这样,又激化小商户与薛春艳的矛盾纠纷,迫使小商户起诉薛春艳。这些矛盾纠纷是相互关联的。
    警方通报薛春艳在与他人的经济纠纷中不涉及刑事犯罪行为,但这不代表薛春艳不存在老赖行为。不存在欠债不还的问题。
    不知是你被薛春艳忽悠了,还是你别有用心的忽悠社会大众。薛春艳嚷嚷商户“打砸办公室”刑事责任,无非就是企图用刑事报案作为筹码跟商户们讨价还价“私了”罢了。毕竟,商户起诉到法庭,对薛春艳的负面影响是非常大的,所以,薛春艳的律师代理人也呼吁商户坐下来双方协商解决纠纷,而不要起诉到法庭解决纠纷。
  • 现在的情况就是跟大话精说的事实真相不符,大话精说的事实真相也不符合常识逻辑。
    大话精说“没有跑路”,回老家告知了商户,还与商户一直保持联络。你说有没有这么一回事?
    商户既然知道大话精回了老家,怎么还会跑到大话精公司找大话精讨说法?
    事实真相是,发生纠纷后,大话精在上海躲起来了,客户是通过调查,在大话精上海住宅门口堵住大话精,一起回公司“对话”,话不投机,愤怒的商户开始“打砸”公司。、
    大话精撒谎成性,张嘴就来。建议你上网搜索一下大话精的代理律师的发言表态。大话精再次回上海,是其律师的强烈要求。大话精拖欠几百万款项是确凿事实,律师要求大话精会上海面对。否则,被商户告上法庭,对大话精的影响非常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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