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打死金毛犬案:暂未发现嫌疑人殴打老人

  • 警察以【损坏公私财物罪名】刑拘他人,那么,大狗是属于【公私财物】,可是,小狗,难道不是【公私财物】吗?,,,大狗咬死了小狗,还犯了【命案】啊,为什么不把大狗【狗主人】刑拘啊!有失公平,公正。再说了,人,和【狗】,孰重孰轻啊,狗死不能复生,为什么要把人【刑拘】啊,简直乱弹琴!

回复12

  • 偷换概念,你的小狗被咬死了,你只能选择报警处理,而不能自行侵害他人财产,自行进行刑罚,所以,法盲在这类事情上比较悲剧。另外你一定要咬文嚼字的话,那么可以告知您,文章都说的很明白了,大狗,狗链,小狗,没狗链,法律上的责任规定已经很明确。
  • 拘留是因为蔑视法律,而不是破坏财物。
  • Vorange 可笑的是,丫根本不知道你是谁
    友军厚葬
  • 小狗物值不到2000呗
  • 飞天猪头 蜘是公的,蛛是母的,公知配母猪。
    小狗之死是主人没有管束的结果,能拿来当借口吗?
  • 大狗咬死小狗又不是大狗主人驱使的
  • 因为狗比较贵重,所以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打狗要看主人,穷人的狗随便打,反正也不值几个钱。富人的狗万万打不得,因为真的很值钱。过了5000,所以你肯定负要刑事责任。
  • 少见多怪,办这类案子的警察,不一定个个都是公平公正滴,有的警察就看狗主人的身份地位权势钱势办事,身边这样的事情又不是没有。。。。
  • 你纯属胡搅蛮缠!宠物在物权法中定义的就是财物,不管是非法饲养还是合法饲养都是个人的财物。可能用狗来解释有点缠夹,既然是财物,就用车来比喻吧;小车(贵宾吧)强行变道被大车(金毛)撞毁,小车主人拿锤子、千斤顶将大车砸坏,因贵宾没有绳牵而金毛有绳牵,这个比喻应该不算离谱。很显然前者是意外,而且小车负主责,大车负次要责任,有车一族应该非常清楚,这就是一个简单的赔偿问题。而砸坏大车(打死金毛)显然是故意损坏公私财物,显然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这里面和养狗多少年、感情多深无关,法律是不讲这些的。刚刚看了文章,应该说警察还是有点偏向打狗者的,估计想大事化小。比如说金毛估值5000元,打狗者没有殴打老人,老人的外伤都是“体表未检见明显损伤”,这些都有为打狗者开脱的意思,因为损害财物超过5000就是一个坎,必然牵涉到刑事犯罪,殴打老人就更不用说了。
  • 借楼吐个槽。
    我小时候喜欢狗,现在完全是恨狗人士。现在城里狗口数量估计有人口数量的一半,扰民太遭人恨。
    政府为什么不出台限狗证呢?哪个人大代表说个话呀。比如,1000万人口城市,最多容50万条狗,政府给狗发牌照,可以定价1万块,牌照费可纳入财政或做扰民安抚费。随机检查到无牌、假牌、套牌狗,诛狗罚款,如果转手炒到10万,表示是市场行为。
  • 首先,你的想法有问题,第一,警察以损坏公私财物罪名刑拘他人,因为金毛初步估价超过5000,而且打死金毛,这是人为的,故意的。第二,一只未牵绳的贵宾犬,贵宾犬狗主人本身也有责任,虽然金毛有牵绳,但最终还是被挣脱了,瞬间咬死贵宾犬,这是狗咬死狗,是狗的行为,本身是不可控制的。所以很明显,狗的行为,和人的行为,不可控制,和可控制要分开来,所以损坏公私财物罪名刑拘打死金毛的人,没有一点问题。(金毛咬死贵宾犬,不可控行为,金毛主人要赔偿。金毛被别人打死,可控制行为,拘留+赔偿)
  • 报警,刑拘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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