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兰为何让许多人既同情又厌恶?

  • 呵呵,法家思想在秦之后就臭名昭著了,去读读商君书和韩非子就知道为什么他们的名声这么差,你真的以为法家思想和现在的法治社会是一样的吗?法家思想是最典型的人治,法为君主一人服务,是追求君主独裁和军国主义的一种思想,严刑酷法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有效工具,另一种他们认为的有效工具是愚民弱民。
    社会的发展方向是向儒家的大同社会靠拢的,现代社会也是更接近儒家思想的理念,比如选贤任能、全民教育、福利社会等。法重要,但其他的如道德、艺术、商业等都是不可或缺的。儒家并不反对法律,诸子百家没有一个反对法律的,法家之所以叫法家,是因为他们只要法律,不要道德、文学、艺术、商业等,把这些称之为蠹、虱,极尽贬低,我们现在的社会是这样的吗?
    不提别的,只讲法律,现在社会的法也是更接近儒家思想而不是法家思想。孔子对法律讲的不多,但是也有一些,如法律由中央制定,诸侯不得私自发布法令。先教后刑,以德去刑,教育和道德可以减少犯罪。身正令行,执政者应带头遵守法律,以身作则,才能推动法律在全社会的实施,等等。其中最被一些人诟病的是亲亲相隐,但是现代各国法律大多支持亲亲相隐,亲亲相隐的意思是亲属可以不揭发自己亲人的犯罪,这种行为是无罪的。这样做的目的是不能因为法律损害亲情,想象一下,如果自己最亲最爱的人犯罪了,你还必须要去揭发,估计会痛苦一辈子,法律不应该强制这么做。当然如果自己愿意揭发也是可以的,被称为大义灭亲。还有一个是刑不上大夫,其实这不是孔子说的,是周礼里的,但是孔子的教材包括周礼,所以很多人就认为是孔子的思想。儒家典籍里对此有过记载:冉有曾经向孔子请教此问题:“使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然则,大夫犯罪,不可以加刑?庶人之行事,不可以治于礼乎?”孔子曰:“不然,凡治君子,以礼御廉耻之节。大夫有大罪者,闻命则背面再拜,跪而自裁。君不使人以刑之。所为礼不下庶人者,以庶人忙于生计,而不能充礼,故不以备礼责之。” 看到这个,刑不上大夫其实和双规有点类似。

回复3

  • “法家思想在秦之后就臭名昭著了”,说明事物都是发展和变化的,都会走向自己的反面。儒家在最初产生之时应该也是具有批判性和革命性,否则它就不会存在,但经过历朝历代统治阶级的修剪,以适应统治的需要,就变成今天这个样子,主要作用就是维护既得秩序,给民众灌输的心灵鸡汤,僵化人思想的精神鸦片。
  • 老兵老兵 保卫祖国流过血,建设祖国流过汗,此生无悔!
    其实人治之论,本身就是伪命题。“法”既是人制订的,也是人执行的,还是人修改的。离开了人治,哪来法治?所谓法治,无非是在对人的社会治理中强化规范性,排斥随意性。
    马克思主义强调,“法”既是阶级意志的体现,更是阶级控制的工具。说明“法”不是凭空而来的,讲的都是人与法的关系。抽象、虚无的“法”是不存在的。古代国家以君主个人的意志立法执法,其法的随意性很大是可想而知的,现代国家以相关利益集团的意志立法执法,法律法规的稳定性极大增强,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 儒家是氏族社会自然法学,法家是管理学,这个理解是对的。
返回文章

站务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