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丽萍起诉云海肴,索赔100万

  • 心有音符 曾经是个公知粉
    我就是不懂,所以出来提问。
    杨丽萍对《月光》有著作权等等都没有什么问题。 
    问题在于报道中说的原因,包括杨丽萍的律师说孔雀舞蹈是由杨发扬光大的等等。
    怎么来判断店家的行为是对杨丽萍著作权的侵犯呢? 主要的问题就是,店家的“月亮下跳舞”的那幅画,是不是属于杨丽萍的创作。 再细节一点: 杨之前有没有人有类似的创意? 如果店家说他的灵感来自某个人在太阳下打太极,然后他创作这个月亮下跳傣族舞蹈,这样在法律上能说得通吗?
    我觉得第一要务是证明店家的图片是由《月光》而来,且是唯一可合理解释的来源。 其次,杨丽萍是否具有对这幅图的权益。

回复2

  • 其实杨女士律师说杨发扬光大了孔雀舞和你说的是来自同一个核心,就是这个画跟杨女士的舞蹈关系有多深,而这种关系还分为两个层面:
    1.这个画是不是来自于杨女士舞蹈的剪影——原告:这个画跟杨女士舞蹈视频的片段一模一样,所你这个画就是照着杨女士视频画的或者你这个画就是受到杨女士启发画的啊;被告:这个画里的动作就是一个公共领域的舞蹈动作,到处都在用,不是来自你那个舞蹈视频;
    2.一般人看到这个剪影会不会联想到杨女士(以为是其经营、代言)——原告:全中国都知道(甚至是只知道)杨女士跳孔雀舞,所以你用孔雀舞的画,大家就会第一反应想到杨女士啊,就会借用杨女士的影响力不正当竞争;被告:这个画里的动作就是一个公共领域的舞蹈动作,到处都在用,一般人看到未必会想到杨女士,何况我们是搞餐饮的,你们是跳舞的,完全没有交集,谈不上借用影响力搞宣传更没有不正当竞争啊;

    看得出来双方就在这两个问题上边争论。因为各方角度不同,所以就会一直在这两个问题上拉锯争论。而且既然能够形成争议,就说明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你问我我还真不好下决断,现在就要看哪方能拿出有力的证据证明己方观点了。
  • 随风 开心就好,不必当真。
    这和我们的论文查重差不多,哪怕你是自己写出来的,但前人已经发表了,你还是乖乖的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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