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版反杀案“男子遭辱骂后还击” 检方:防卫过当

  • 伽蓝之瞳 一个脑子有坑的理想主义者。大龄韭菜。
    公诉人称,“昆山反杀案”中,刘海龙先持刀攻击于海明,于海明才在刀落后持刀反击。而王浪案中,李雷对王浪只是徒手推搡,手接触王浪颈部后,迅速离开,而王浪停了2秒,然后持酒瓶猛烈还击,明显超出了防卫的必要限度。
    公诉人将李雷用左手攻击王浪颈部的行为称为“推搡”,并认为是“轻微暴力行为”。而李雷虽然右手曾经举起瓶子,但没有明显攻击行为。相比较王浪持酒瓶猛击李雷头部、捅刺李雷躯体,防卫强度与不法侵害明显对比悬殊。
    公诉人认为李雷对王浪的不法侵害,并未造成王浪身体受伤,而王浪的反击则造成了李雷的死亡。公诉人认为,这也能说明,王浪的防卫强度超出必要。“怎么可能把推搡行为评价为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呢?”
    你应该从这几个事情经过来说明防卫过当的判断依据。而且从视频监控上来说两人体格差距并不悬殊,要走应该是可以的。

回复1

  • 有时候是分不出推搡和攻击的,只有受伤了才知道。正当防卫不知道允许不允许先发制人,要知道后发受制于人,那时候还防卫个什么,早被按在地上摩擦了。就好像有个人拿着刀冲你冲过来,问你买刀吗?有很多情况是很难界定的。比如打过架和没打过架的,打过架的下手狠但知道哪些致命,没打过架的下手没准头而且知道自己示弱可能会下意识用狠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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