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局】见义勇为十四天,强奸未遂打麻将?

  • 李某在医院手术抢救后,李某家属向警方报案,指控赵某“故意伤害”造成李某重伤二级,
    李某与女子发生纠纷时,女子的闺蜜报警,警方把双方当事人李某与女子带回派出所调查。
    女子第二次报案指控李某“强奸”,是在赵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由赵某老婆等人陪同到公安机关再次报案的。呵呵。。
    李某是否涉嫌“强奸”,跟赵某是否“见义勇为”密切相关。李某没有“强奸未遂”,赵某的“见义勇为”就难以成立。
    现在的关键是,搞清楚派出所案发当晚对李某与女子之间的纠纷是怎么定性处理的。

回复1

  • 呵呵,又看见这种替恶人张目的败类。
    李某不是涉嫌强奸,我问一下,女孩子叫他走他为什么不走?不走就算了,为什么把门踢坏?
    为什么女方闺蜜会报警?
    无缘无故不认识他赵先生就因为他“站在那里玩”就踢他?

    说实话,就是基层的民警觉得认定见义勇为这种事情的成本比较高,浪费了他们抽烟喝酒上网打麻将的时间,
    如果认定为互殴,那么就可以很轻松了,双方各打五十大板了账。
    然后强奸犯一喊肚子疼,警察也就不收押了,反倒是没受重伤的见义勇为的赵先生进了班房14天。

    然后等赵先生一出来,强奸犯发现,原来我是“互殴”啊,那就没有强奸什么事了,那我就是受害者啊。于是心安理得地拿着伤残鉴定报告讹诈赵先生几十万,然后说“公安说啦,你这是肯定要坐牢的,只是时间长短的问题”

    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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