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殴打“占中者”案轰动开审 多团体声援警察

  • 搞笑,我自己就站在反佔中前線,
    我們的宣傳街站,距離黃郁民黃洋達只有一條街,
    我們被暴力挑釁過,我自己扮過黃絲,只身進入,去套那個愛打人的忍者龜潘運瑭的料。那些李思焉,傅振中之流,還躲在遠遠搞自己的撐警派對,不敢走近淪陷區。

    但是,法律歸法律,你自己批評佔中破壞法治,你自己就要嚴守法律,警察打一個已經倒下的人,就是不對,哪怕倒下的人剛剛殺了一個警察,只要他已經失去反抗力,就沒有理由再打。

    這是民權,保護一個罪犯的民權,就是保護我們所有人的民權;如果因為犯罪,就可以隨意剝奪一個人的合法權利,那麼所有人的權利都可以被剝奪,都沒有保障。

    我的思想跟你們不一樣,你們覺得,政治立場是可以凌駕法律的吧。

回复1

  • 感觉你这是“何不食肉糜”“君子远庖厨”级别的圣母思想,你对罪犯讲人权,罪犯犯罪的时候对别人讲人权了吗?他们为了他们的利益,伤害到我的利益,结果你反倒说我不对,是人就想反社会。对我来说,罪犯没有人权,因为他知道犯罪会受罚还干这种事,那后续带来的后果他自己承担起来也是天经地义的,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他已经先下手得到了好处,还让他继续享受普通人的权利对得起那些不犯罪的人吗,警察是暴力机关,无法对罪犯造成威慑,那么要警察干嘛?只要不对无辜者造成暴力,他就没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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