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150万平方公里的外蒙这么割让出去的!

  • 53年的后悔并没有任何法律效力,正如台湾行政院官网上关于外蒙古问题的说明中的说的很清楚“国际法上国家之承认,原则上属于『无条件与不可撤回的』 ,当时承认之相关要件迄今仍存在。“,而且老蒋实际也很清楚这点,所以虽然口头上反悔,实际上“外交部虽于民国 42 年提经立法院决议废止「中苏友好同盟条约」 ,但并未完成宪法领土变更之程序”。
    而某些果粉念念不忘的所谓控苏案更是笑话,所谓得到联大会议确认的提案,实际提案中丝毫没有提外蒙问题,更没有提条约作废,甚至就是联大会议本身,在联大会议官网上都有明确说明“尽管大会仅有权就其职权范围内的国际问题向各国提出不具约束力的建议”,请注意,是不具有约束力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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